政民互动

  • 留言咨询
    标题 禄丰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追问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5-06-03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按《楚雄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汽车30分钟内免费。而多次在禄丰城市道路上泊车均显示20分钟内免费,20分钟后计费。请价格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答复:咨询人您好:
    来件收悉,根据现行价格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将问题答复如下:
    您留言内容属实。一是根据动态调整的要求,目前执行的《楚雄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是对全州相关价格收费执行政策的汇总,具体执行标准按照当地发布的《目录清单》和公开的文件为准。二是按照定价管理权限的规定,目前禄丰市执行的是《禄丰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执行《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禄丰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禄发改字〔2013〕107号),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汽车:20分钟内免费,超过20分钟至1小时的按基价每车次收费2元。每次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按每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收。在服务时间内连续计费最高限价为12元/车次。
    如发现有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市场监管12315或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感谢您对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再次追问:1、既然以各县市发改来定价为准,为何州级发改要再次发文定价?此定价冠名楚雄州,就应该楚雄州都要执行。
    2、《楚雄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收录的是全州各县市相关政策的汇总,那么汇总为何没有将与目录中不同的收费价格收录进去,反而给人以误导,认为全州都是一个收费价格,实际政策在打架。
    3、《楚雄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收录的泊车收费为汽车30分钟免费,到底是在哪儿执行?既然州级出了文件就应该全州统一。或者如省级文件一般出实施意见或指导意见即可。
    4、《楚雄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为州级清单,希望能在便民利民、惠企助企上真正贡献力量。
    回复人名称 陈露琼
    回复时间 2025-06-09
    回复内容 咨询人您好:
    来件收悉,根据现行价格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将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按照《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版)》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下放和移交的定价事项,实行分级管理,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楚雄市由州发展改革委制定,其余县市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省、州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规则和指导意见,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等,州级汇总时误将“20-30分钟内免费”写成“30分钟内免费”,在此向网友道歉!二是其余事项上次已经回复,因未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您并作出解释。如对相关政策扔有疑问或需要相关文件依据可致电:3369068(州发展改革委)、4130172(禄丰市发展改革局)联系。如发现有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市场监管12315或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感谢您对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