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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禄丰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5-05-30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按《楚雄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汽车30分钟内免费。而多次在禄丰城市道路上泊车均显示20分钟内免费,20分钟后计费。请价格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回复人名称 陈露琼
    回复时间 2025-05-30
    回复内容 咨询人您好:
    来件收悉,根据现行价格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将问题答复如下:
    您留言内容属实。一是根据动态调整的要求,目前执行的《楚雄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是对全州相关价格收费执行政策的汇总,具体执行标准按照当地发布的《目录清单》和公开的文件为准。二是按照定价管理权限的规定,目前禄丰市执行的是《禄丰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执行《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禄丰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禄发改字〔2013〕107号),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汽车:20分钟内免费,超过20分钟至1小时的按基价每车次收费2元。每次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按每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收。在服务时间内连续计费最高限价为12元/车次。
    如发现有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市场监管12315或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感谢您对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